法律知识MORE>>
联系我们

江西橙都律师事务所 邓斌 律师

手机:13907976495
电话:0797-8231975
传真:0797-8231975
邮箱:13907976495@139.com
地址: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2号金鹏·怡和园1栋(金鹏大厦)9楼

  婚姻家庭>>您当前位置:主页 > 详细介绍
诉讼离婚

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提出离婚时,经过协商就离婚或者离婚相关的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,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。以下内容是关于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,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!

原告起诉

1.法院管辖: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

2.离婚起诉书

①原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;

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、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。

③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。

法院立案

在起诉后,法院法院将予以立案。

提交证据

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、夫妻财产、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。

法院调解

①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,应当进行调解,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和或者调离。

②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(注意:被告是不受限制的)

③对生效的离婚调解不服的,不能申请再审,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。

开庭审理

法院确定了开庭审理的相关事宜后,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,通知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

审限: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,适用一般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。

法院判决

①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,以及如何分割财产,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。

②判决书送达15日内,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,判决书生效。

③离婚判决在生效前,双方不得另行登记结婚。

④判决离婚的案件中,原告在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,法院是不予受理的。